近年来,随着《关于全面推进保密工作依法行政的意见》的深入贯彻和实施,保密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普遍增强,保密依法行政行为逐步规范。笔者作为一名多年来坚守在保密检查查处一线的工作人员,参与了所在地区首例保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例,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不断学习和思考,收获了很多启示。
案例回放
某市在职干部李某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后,伪造本人退休公文,在工作期间违规代理诉讼案件,收取代理费用,被举报后,经调查被撤销律师执业资格。李某随后向该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认为相关部门办案人员涉嫌非法持有国家秘密(办案材料)。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解后,认为该办案材料不属于国家秘密,李某意愿未遂,随后以该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法定职责不力为由,向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该行政复议后,经鉴定,相关办案材料不属于国家秘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驳回李某的行政复议申请,李某又向属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应对,做了大量细致的应诉准备工作,在庭审中,李某撤诉。
启示一:新变化带来新挑战
进入新时代,保密工作的对象、内容和职责、任务都发生了深刻变化,面临着涉密信息数字化、涉密载体多样化、人员管理复杂化、涉密服务社会化、信息公开常态化等各种新挑战,保密依法行政和管理的难度日益加大,给处理和解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带来一定挑战。
面临的法律风险增大。随着公民法治意识的提升,越来越多的行政相对人或公民具备了熟练运用各种救济途径的能力。有的行政相对人会穷尽举报途径,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和被告,期望从复议机关和法院间的不同处理意见中寻求突破,满足诉求。同时,随着新媒体的发展,微博、微信等各类信息发布平台为案件处理情况的即时传播提供了便利,复议申请人和行政诉讼原告往往希望通过争取舆论支持给办案机关施加压力,获得对自己有利的处理结果。
工作难度不断增加。由于越来越多的专业维权人士或者职业法律工作者参与到复议和应诉案件中,他们或利用上位法的规范冲突,或利用部门间沟通机制的不完善,使复议和应诉案件复杂程度不断提升,办理难度逐渐增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办理各类复议和应诉案件的过程中,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充分准备。如果不能充分考虑案件性质和影响,对做好风险评估和应急协调工作准备不足,则很有可能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陷入被动。
依法行政能力和素养有待提高。在制度层面,保密行政执法重大决策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在程序层面,保密行政执法重实体、轻程序的情况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关注程序的正当性较少,对审查程序把关不够严格;在执法队伍层面,执法力量相对不足,个别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法律意识较为淡薄,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在宣传教育层面,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等。
启示二:新情况要有新认知
上述这起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例最终取得了较为理想的处理结果,通过对整个案件的研究,笔者对今后处理此类案件有几点新认识。
“坏”与“好”的认识。辩证地看,被卷入这样的案件看似是“坏事”“麻烦事”,但从另一个角度想,从中可以警示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人员,必须要走出“内部管理”的思维定式,确立“依法治密”的法治理念。在保密监督管理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办事,健全工作规则,严格执法标准,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和效率。
“无”与“有”的认识。随着保密工作涉及的社会化管理内容越来越广泛、社会化职能作用越来越明显,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服务的重点不再局限于“体制内”,已向“体制外”延伸。在服务的过程中,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都可能会遇到“当被告”的情况,这是个从“无”到“有”的变化过程,必须在思想上和心理上做好充分准备,沉着冷静,依法应对。
“长”与“常”的认识。随着保密行政管理职能外延的不断扩大,任何管理部门都不能保证因一时一事的行政复议和应诉胜诉而就此画上句号。可以说,行政复议和应诉必然会成为依法行政过程中需要长期面临的问题。同时,行政诉讼一般在起诉之前就已历经多次协商和调解,原告若未能如愿,“判后必上诉”也会成为常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既要有长期应对的思想准备,也要有平常工作的心态认知。
启示三:新形势提出新要求
依法行政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必须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办事,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行政,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也不例外。
注重预防,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制定保密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广泛听取意见,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保密行政决策事项,要积极进行调研或听证。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要进行跟踪问效,通过调查、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对行政复议和应诉事件的处理要积极有效,不断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机制,切实处理好行政复议和应诉事件。
注重化解,加强解决矛盾纠纷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在保密行政诉讼案件中,协调和解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首要途径。要提高协同意识,充分重视法院提出的协调建议,做好在诉讼前、诉讼中、诉讼后各个阶段的沟通和协调工作,探索建立行政争议预防化解综合调处机制。在调解过程中,充分发挥集体把关机制的作用,加强审查工作,对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要从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运用、程序把握等各方面把好审查关,经过集体讨论做出决定,避免发生新的问题和情况。
注重执法规范,严格遵守依法行政的规则要求。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文书,规范文书内容和标准。组织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中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条款进行梳理,对行政裁量权予以细化、量化,明确责任分工。完善行政执法情况定期通报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议活动,加强保密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不断改进和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增强执法效果。
注重能力提升,提高行政执法主体行为能力。开展领导干部、执法工作人员普法教育,转变思想观念,正确认识和处理权力与法律的关系,对依法行政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去解决。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和频次,努力造就一支高效、廉洁、公正、文明的保密行政执法队伍。同时,要加强对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对一些不适合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要坚决调离执法岗位,形成优胜劣汰、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
(转载自《保密工作》杂志2019年第9期)